此次8省市高考改革方案的出台,必将要求普通高中在育人观念上做出积极改变,在课程建设上做出积极探索。我认为,方案明显的特点表现在考试科目的选择性,接下来每一所普通高中必须直面以下三个问题。
一是为什么要提供学生选择?首先,选择有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。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,就要激发学生的优势智能。如果学生选择符合自己优势智能的学科领域,将来从事相关的职业生涯,他就会有无限的想象力和创造力。其次,选择有利于责任担当的养成。高中阶段是学生认识自己、发展自己的关键时期,要引导学生发现自己、规划自己,把自己的发展需求和社会的需要结合起来,和国家的意志统一起来。第三,选择有利于学校的特色发展。高考改革势必促进各个学校不断做优语、数、外课程,做强“+1”“+2”课程,做特选修课程。
二是如何指导学生选择?首先,要指导学生理性选择。我认为,理性选择的依据是志、趣、能的协调一致性。“志”即为志向,就是自己一心想要向哪个方向走,走到什么程度;“趣”指的是兴趣,表现在自己认识某一事物或某种活动表现出的心理倾向;“能”指的是优势智能,是一个人的潜在能量。其次,要指导学生选好选考科目。一方面要依据专业特点,以有利于学生的持续学习为准,另一方面要依据高校要求,以有利于学生选择高校。第三,要兼顾学生的负担与分数。六门选考科目的学习课时不完全一样,学习难度也不尽相同,同时,每一所学校也应该有自己的优势学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