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学附属实验中学“初中升高中” 科技、体育、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发表时间:2019-06-19 17:01 根据“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和西城区教委初中升高中招生工作办法”等文件精神,落实学校校务会有关“初中升高中招生工作会议”的内容,针对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指导精神,结合学校办学历史与发展现状,特制定本年度学校科技、体育、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。 一、招生工作原则和要求 参与特长生招生的工作人员,本着对学校和考生负责的态度,恪守职业道德与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分工明确、职责分明。选拔工作做到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三原则,同时,本着“宁缺毋滥”的思想,为学校选拔出“专项突出,综合能力强”的学生,确保科技、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。 三、招生项目及名额 总人数:58名(实际招生人数以区教委复测后的确认为准)。 各项目招生人数分布表 项目 人数 项目 人数 排球 5 (含郊区1) 声乐 2 游泳 4 (含直升2) 民乐 5 (含郊区1) 田径 5 (含郊区1) 钢琴 1 高尔夫 3 (含郊区1) 舞蹈 5 (含郊区1) 科技 28 (含郊区5) 合计 58人 备注: 1.本年度民乐项目仅招收:二胡,琵琶,中阮。 2.科技特长生具体报名方式详情见实验中学网站《实验中学关于招收2019年高中“科技特长生”报名须知》。 四、招生工作程序 本年度特长生的选拔和认定按以下流程开展工作: 1.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教委统一布置的日程安排,开展工作。 2.在教委规定的日期内,接受考生网络报名,经过“初步筛选、电话通知、资格审查、专项测试”等流程。通过专项测试,拟定出推荐名单。 3.校务会审核推荐名单。 4.学校向区考试中心提交复试名单。 5.学校根据区考试中心反馈的复试情况,确定初录名单。 6.区考试中心公布后录取名单。 7.考生按相关要求进行志愿填报。 五、专项测试工作要求 1.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,结合学校实况,制定各项目考核方案。 2.在教委规定的时间段内,学校开展专项测试工作。 3.专项考评组成员由“学校各项目带队教师+ 外聘专家”组成,其中外聘专家包括两部分人员,即“项目主管教师聘请专家+ 学校特聘专家”,一个项目原则上由项目主管教师外聘一名行业专家,学校再根据项目发展的需要聘请一名本领域相关专家。 4.外聘人员应持有由“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”颁发的“特聘专家”证书,恪守招生工作的职业道德,并参加工作小组组织的专门工作会议。 5.各项目具体考务工作由项目主管老师负责落实。 6.学校主管部门(科技体育艺术中心)监控专项测试工作的进度、协调各项目测试事宜,如现场摄像工作的落实等。 下一篇第二次中招咨询特别启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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